資料圖:2013年5月29日,菲律賓調查小組由臺灣檢方陪同,對馱諂煉垡輝齏詰摹骯憒笮�28號”進行勘驗鑒識。圖為菲方組長、該國調查局外事聯絡處處長Daniel Daganzo接受採訪,說明其工作進展。中新社發 劉舒凌 攝
  中新網4月7日電 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涉嫌開槍射擊臺灣漁船“廣大興28號”的8名菲律賓海岸防衛隊隊員,在菲律賓檢方正式提訴之後已被勒令停職,直到司法程序結束為止。有人已經離營返家。
  菲律賓海岸防衛隊發言人巴裡羅(Armand Balilo)今天向“中央社”記者表示,停職期間,8名隊員也被停薪。
  去年5月9日,臺灣漁船“廣大興28號”在“台菲重疊海域”遭菲國海岸防衛隊巡邏艇射擊,船員洪石成中彈身亡。
  菲國司法部特別檢察小組今年3月27日已到巴丹群島省(Batanes)和卡加延省(Cagayan),向當地法院提交了相關書證,控告8名海防隊員殺人罪名,其中2人加控妨礙司法罪名。
  巴裡羅說,海防隊已暫時與這8人脫離關係,由律師負責往後的官司。
  這8人先前被禁足於海防隊總部營房,被問及他們現今人在何處,巴裡羅回應,“有人”已經返家,由律師看管行蹤。
  雖然如此,他補充,海防隊將在法律範圍內為同袍提供必要協助,而菲律賓大學多名具律師身份的教授,也自願為他們辯護。
  報道說,如果殺人罪名成立,8人將被判處12年至20年的徒刑。  (原標題:“廣大興漁船案”8名被告被菲律賓海防隊停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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