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 昨日下午,受市長馬懿的委托,市委常委、常務副市長孫金獻主持召開市政府第七次常務會議,重點聽取市民政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彙報。
  會議研究通過了《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今後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採取“申請—審核—公式”的辦法認定保障對象,提高核查的有效性,杜絕虛假冒領,把有限的惠民資金用到確需自助的困難家庭。《意見》將於今年7月1日以市政府名義印發。
  會議還研究通過了《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(試行)》,對我市低收入家庭的認定機關、家庭及家庭成員認定、認定標準、認定程序、監督管理、法律責任等進行了明確。
  會議還研究通過了《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》,我市將給予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,每年不超過兩次、每次最高5000元的臨時救助金。
  鄭州晚報記者 董艷竹
  (原標題:我市將建臨時救助制度 困難家庭每年最高可獲萬元救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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